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儀式與科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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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音樂概說
道教是我國固有的本土宗教,起源甚古,宗源於黃帝,闡揚於老子而成教於張道陵,最早的教團動是由西漢黃老信仰所產生的黃老道、方仙道及其後的太平道、天師道,根性特強而親和力至大,成為我國長久以來的民族信仰。 我國上古封禪郊祀至重樂章,道教因龔其制,在教儀進行之中,亦重音樂,且經歷朝增飾,依據科儀齊醮的程序,配合得非常的制度化,「正統道藏」中,載有不少道樂資料,並可發現道樂風格獨特,內容豊富是值得發揚的一門藝術。 道教音樂因應用內容不同,而分為「韻腔」及「曲牌」兩大類,「韻腔」是指唱唸誦演的配樂,「曲牌」則指樂器的演奏,「韻腔」又分為「陽調」及「陰 調」,「陽調」是禮神的讚樂,「陰調」是濟度,施食的幽樂。曲牌亦分「正曲」及「耍曲」,正曲是禮神之樂,具有莊嚴肅穆的氣氛,耍曲則在場進行之中,作調劑性的演奏,輕快活潑,有道教飄逸快樂的況味,和濃郁的仙境風格。 道教法典威儀嚴謹,禮樂和諧,古來皆有節度,但前期道教音樂資料現存者少,北魏寇謙之所得的「雲中音誦」中的「華夏頌」、「步虛聲」等是較早的書面記載。從隋末起,道教章醮以琴、阮等樂器用於神
6月6日


道教禮儀---傳承
我國上古郊天祀地,以卦象卜辭演繹人事,戎祀並重,正教合一,國設祝史之官,專司祭祀,其後方士盛行,道術已彰,黃老道、方仙道及太平道等,已教團型態活動於民間,比張道陵設二十八治,成為教區之後,道教才開始正式的有了教會之組織。 魏晉南北朝時,道教因人才輩出,經典大備,已由民間進入宮廷,迄唐興於開元年間,始至崇玄管、開道舉,並以首相副相領宮觀使,諸路、府、州之宮關,一律置提舉、提點、管勾等官,宋代一仍唐制,臣僚退職,轉居宮觀為養老投閒之職,授以祠祿,元代授邱長春祖師真人之位,使領天下道教事,邱祖羽化,由其徒相繼接任,明時授張天師高爵,並另在中央設道錄司,府設道紀司,州設道正司,縣設道會司,各有僚屬以管理天下宮觀及道士,併負甄拔給牒之責,在制度上十分嚴謹,是時教業昌盛,天下景從。 及清朝,因道教思想不利異族統治而未獲清廷提倡乃寖衰。目前教會乃借用人民團體型態所組成,於中央設總會,省及院轄市設分會,縣及省轄市設支會,但其實質已與道教原有制度相去甚遠。 由於道教流佈既久且廣,宗支至多。早期以樓官派及驚傳為主,後以宮觀遍佈天下,同時諸山叢興,流派更多
5月29日


道教禮儀---教儀
每一個宗教都有他獨立的宇宙觀和生命觀,和五個獨立的條件:教義、神秘、經典、儀式、倫理,組合成一個完美的文化體系,在人類社會上生根茁壯,為了有效的推展精神文明,為人類更大福祉,因此須要透過一個健全而有制度的組織,有計劃的主導運作,這個組織就是教會創造。 道教是我國固有宗教,是華夏古宗教之繼承者,長期以來,曾經伴著我們的祖先走過歷史長河,迄今依然。道教不但有精微的教義、合情的倫理、完備的經典,更有莊嚴肅穆的儀式。基本上道教儀式可分經儀、教儀和法儀三種,經儀亦即通常之誦經拜懺,重在去意凝神,萬緣離心,正心誠意在神前誦演經文,須知知止方明造化,誠意始覺妙音,故誦經有守真悟明之妙,代天宣化之功。 教儀旨在對神崇拜和頌揚,故重讚頌和禮樂,因此演教時多無經懺之誦禮。至法儀則針對特定目的由高功運神行法,可奪天地之造化,拯眾生於無邊。但不論演 經演教或演法,其重點厥在程序問題。通常道教教儀之進行,在程序上皆有祝香,祈盟、啟頌、拜誥、進爵、獻供、入意、禮願等過程,而在文表上亦含謝罪、頌 揚、祈恩之意,道教文化之所以博大精深,由儀式即可窺見。中華民族是一個重倫
5月28日


道教禮儀---教規
道者之目的,不外超凡入聖修真返璞,與道合德而致濟世度人之功果,因此重戒律之修持。道教戒律多達三十餘種,一般則以老君五戒、十二戒、二十七戒、一百八十戒及中極三百大戒為漸進戒階,另則初入道者有初真十戒,各地宮觀多依戒律制訂堂規,訂定罰例,對教徒之生活規範至為嚴格。 老君五戒是【一】不殺生 【二】不嗜酒 【三】不口是心非 【四】不偷盜 【五】不淫色 另有十善則為【一】 孝順父母 【二】 忠事君師 【三】 慈心萬物 【四】 忍性容非 【五】 諫諍蠲惡【六】 損己救窮 【七】 放生養物種諸果林 【八】 道邊舍井種樹立橋 【九】 興利除害教化未悟【十】 讀三寶(道經師)經律奉香花供養。 以及五箴六訣均應誠謹奉行。 全真道眾除須奉守戒律外,尚須茹素不食葷腥,伙居道士及一般教徒不吃長齋者,禁食三厭:即天厭雁,地厭犬,水厭鱉,五辛則係蒜、薤、韭、芸薹及胡荽等辛辣 之屬,蓋以道者以寡慾養精、少食養氣、安眠養神為保養精氣神而達長生久視之唯一徑,教徒隨其功行修為,逐步加深其禁忌,而對房禁尤為首要,玉皇心印妙經首 句即云:「上藥三品,神與氣精。」故養精、保精、鍊精之必具過
5月28日


道教禮儀 - 戒律
一、每一個宗教都有戒律,根據各宗教不同的生命倫理觀而制訂各自不同的戒律,也叫做教規,質言之,戒律就是各宗教體制內的法律。 二、道教設戒,旨在約束道士言行,是防止「噁心邪慾」「乖言戾行」的規戒。戒者,解也、界也、止也。能解眾惡之縛,能分善惡之界,能止諸惡之漸。正一法文 天師教戒科:「經教戒者,欲令人勸進長生,全身保命。」故戒者在於止惡防非,護正摧邪,以防範教徒興非為目的。律是約束道士言行,依據戒條所訂的律文,是以懲罰教徒犯戒為手段,合起來叫做戒律。因此道者除了遵守戒條,還要熟諳律文。 三、道教戒律基本上有「無得戒」及「有得戒」兩大類及上、中、下三品之分,以及齋戒與法戒之異,在元、明之際,在戒律之外各道觀私下又制訂了清規,清規是 道士犯規後的懲處條例,輕者罰跪、杖責、逐出教門,重則焚化處死。「重陽帝君責罰榜」:按道士所犯過失輕重,分別處以「遣出」、「罰出」、「罰齋」、「罰 香」、「罰油」、「罰茶」、「罰拜」等規定。白雲觀所訂清規則有「跪香」、「遷 」、「逐出」、「杖責逐出」、「頭頂清規焚化示眾」等處分。 所謂「無得戒」是指上機之人,靈識惠解,業行精微
3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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